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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米上市前,雷本身就持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股份,最大的股东,99亿,自己算算其中有多少本身就是雷自己的钱,而且只是股份奖励,再算算雷为主带给各位股东多少倍的回报(几百近千倍),据报导,雷八年只拿象征性的一元工资,再结合雷对小米的贡献、不可或缺性,99亿是少了,并不是多了!奖励是有先例的,股东自己掏钱都没意见,一群吃瓜群众倒不乐意了,各种黑,可笑!雷在学校刚毕业九十年代初,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就把创业的笫一桶金全部身家50万捐给母校,50万在当时的价值黑子们自己清楚,黑子们说别人前先拍拍良心当时情况下你做不做得到?
显然,这不合理,而且很荒谬。
我们说现代公司,核心是要有现代公司的治理结构,而现代公司治理的核心,是充分保证职业经理人的积极性的同时,保证公司运作的规范性、安全性,避免内部人控制。
授予雷军98亿元(15亿美元)股权激励,相当于其净资产343亿元的28.6%,其净利润54亿元的1.8倍。这样的动作,显然是会对公司构成重大影响的。既然是如此重大的事项,必然需要严格的流程审核通过,最为常见的审核流程模式是:
(各家公司可能有差异,这里只说A股公司常见的办法)
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为雷军增加98亿元股权激励的提案。
董事会审议通过,并形成提案;而在开董事会之前,必须将会议相关内容(时间、地点、会议内容、参会人员等等)通知到每个董事,而且需要得到他们参会的回执;即便不能参加董事会的,也需要通过远程方式接入,参与投票决策。所以,这些董事说在“雷军不知情的情况下”,很荒谬,因为雷军是董事长!你几个偷偷摸摸背着董事长开会是什么意思?
董事会投票通过的提案,需要交由股东大会审议,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才能成为可执行的政策。
从小米公司董事的行为来看,如果“雷军不知情”是事实,那么必然就是严重违规了——董事会如果可以不通过董事长、不通过股东大会就能做98亿元的重大决策,那他们是不是还可以将更多的资产转移出去,危害其他股东?这也必然是小米公司内部控制的巨大漏洞,而且是致命的漏洞。
如果“雷军不知情”不是事实(即雷军知情,且这98亿元走了所有应该走的流程),那小米总裁就是撒谎,专业术语叫“虚假陈述”,放在资本市场也是非常严重的问题。试想,一家上市公司的总裁都可以满嘴跑火车,谁还敢信小米披露的资料是可信的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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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总拿了十五个亿,董事会的一干人等得到的好处也不会少吧?要上市了,股民的钱那是不拿白不拿,谁让这个公司咱董事会说了算呢。再说吧,这钱早拿是拿,晚拿还是拿,晚拿不如早拿,咱这不是加拿大,咱这就是大家拿。祝各位董事拿钱快乐。
给雷军奖励是很正常的事情,京东IPO前还给了刘强东36亿,这件事荒谬的是说雷军不知情,雷军作为董事长,有超过50%的投票权怎么可能不之情,这又怎么经过董事会投票通过的?
招股书显示,雷军通过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ied和Smart Player Limited持有的A类及B类股票享有55.7%的投票权,此外,根据公司其他股东和雷军签署的投票权委托协议,雷军实际控制另外2.2%的投票权,共计控制发行人57.9%的投票权,为公司实际控制人。
林斌表示:这次股权激励是在雷总不知情的情况下,董事会一致通过。董事会除了雷军一共只有42.1%的投票权,42.1%就能决定如此重大的事情了?显然是不可能的,如果是这样,那雷军57.9%的投票权岂不是就成了摆设?以后小米的重大事情是不是都不需要雷军了?雷军被架空了?这显然是不可能的。
董事会在公司上市后对创始人给予股权激励是惯例,小米不是第一家也不是最后一家
这句话并没有错,小米确实不是第一家,也不会是最后一家,看下京东IPO前,2014年第一季京东净亏损为37.95亿元,根据照顾书显示,京东该季度计入一笔36.70亿元,约合6.06亿美元的股权支出,这笔股权主要是京东董事会授予给京东CEO刘强东。京东给刘强东股权激励与小米给雷军股权激励都是惯例,唯品会等企业也都是这么做的。
看到了吧,IPO前给创始人股权激励很正常,没必要大惊小怪,也不要过分的解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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